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努力创建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 创建廉洁高效校园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注重加强领导,注重超前谋划,注重创新特色,注重统筹兼顾,以实际成效推动了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确保创先争优出成效。
学校抓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契机,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公务支出行为,从细节入手打造廉洁高效校园。学校结合学习《廉政准则》,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学校向271位职工发放了公务卡,全面启用了公务卡结算制度,凡纳入公务卡支付结算的事项,不得再使用现金结算。学校开展公务卡知识专题讲座,组织职工学习《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卡使用方法。
公务卡由学校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它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学校办理的公务卡为工商银行信用卡,每张卡透支额度为5000元,透支免息期为20天—56天。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以及单位授权个人办理的零星物品(即500元以下的)采购支出等,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不需要事先存入资金,只要在发卡银行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就可以先刷卡后报销。用公务卡支付公务消费支出,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方便快捷,透明度高,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现金支付结算,可以有效杜绝公务消费中的不廉洁行为。
传统的现金支付管理方式制约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启用公务卡结算制度是廉洁行政的第一步。学校充分认识到建立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为确保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按照《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学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以及单位授权个人办理的零星物品采购支出、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统一规范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尤其体现在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活动中,不再借支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即银联小票),出差回来后向学校财务报销,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公务卡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包括消费商户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均会被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来。学校财务部门在报销时通过公务卡支付系统的公务卡报销流程自动提取上述信息,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消费事项除审核原有的发票、入库单等会计原始凭证外,增加了持卡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可以更全面、有效的审核和对定点消费等公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学校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实施公务卡制度,有利于完善财务报销程序,最大限度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有利于加强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务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控制学校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堵塞了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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