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1、国家没有制定职业标准且鉴定公告中没有要求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为:
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名次、省级技能竞赛第一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2、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申请获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的,其申请条件为:
(1) 申请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8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7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6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5年以上。
(2)申请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5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4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2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0年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为:
(1)获得二年制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技能鉴定。
(2)获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者、获得三年制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3)获得高级技工学校主体专业毕业证书者、获得职业学校主体专业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4)高级技工学校非主体专业毕业生,职业学校非主体专业毕业生,国家级重点技校、职高、中专毕业生,参加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后其实际操作技能及技术业务理论均达到9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5)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及非学历班的学员,可以降低一个等级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理论考试不予免试。
(6)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与本人所学专业不相对应的,应降低一个等级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理论考试不予免试。
【必备手续】(申请材料)
依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并履行手续:
(1)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士兵证;
(2)培训(教育)毕(结)业证书等能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水平的证件;
(3)已经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4)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交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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